什么是股市中绝对估值法的逻辑基础

相对估值法简单易懂上手快,但都需要一个参照物,或是横向的同类可比公司,或是纵向的历史估值中枢,抑或是与“1”作比较的PEG。仿佛一个公司值多少钱,或多或少都要受到其他公司或自身历史表现的影响。所谓“相对”,总要有个比较对象,这也正是相对估值法名称的来源和逻辑基础。

由于相对估值法过于依赖参照物,参照标的的状态会对估值结果造成较大影响。例如当市场出现长熊时,企业自身历史估值中枢或可比企业的估值水平都可能被长期低估,参考价值可能也被打了折扣。

那么,是否有一种完全剔除参照物影响,直接对目标企业内在价值进行估值的方法呢?那就是本章后几节将讨论的主角——绝对估值法。

所谓绝对估值,是基于反映目标企业经营状况的各项数据,直接估算其内在价值的估值方法。

这一理论认为,对于未来能够创造现金流的资产而言,其内在价值取决于该资产未来可创造现金流的时间、大小及其可预测性——各类有价证券如此,企业亦如此。换句话说,资产的价值并不局限于任何参照,而取决于该资产本身未来产生现金流的现值。因此,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是将预期未来现金流,按照反映其风险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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