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
我们上一次和大家讨论了注册制,今天和大家讨论股权分置改革。可以说,如果没有股权分置改革,注册制根本无从谈起。90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设立。当时股票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事物,为了减少阻力,政府部门采用了“存量不动、增量先行”的做法,即原来国家持有的股份不变,也不上市交易,仅仅新增的股份上市交易。
但是这里留下了一个问题,就是国家原来持有的股份(称为“国有法人股”)往往占总股本的四分之三以上,是绝对控股地位。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前几年著名的“宝万之争”,如果万科的国有法人股占四分之三,那么即使宝能把流通股全部买了,也丝毫不能影响控制权,那么宝能还忙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股市极容易变得一潭死水,不会出现举牌、收购的案例。
更严重的是,因为国有法人股不能交易,股价涨跌和他不相关,然而他又是大股东,那么十分容易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中国资本市场想获得长期发展,必须解决这个问题,股权分置改革于是应运而生。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怎么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些读者可能认为,这不简单吗?把原来不能流通的股份设为可以流通不就行了吗?
这显然是把问题想得简单了。这个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成本不一致。例如流通股的买入价格是10元,非流通股的买入价格为2元,相差的8元,叫“流动性溢价”,这可以理解为为了自己的股票能流通多支付的成本。现在如果一下子全部流通了,那么显然属于对流通股股东的抢劫。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如何补偿流通股股东。
如何处理这个核心问题,证监会采取“分散决策”的方式,各上市公司自己解决,但是方案必须获得三分之二流动股股东的通过。在后来的实务中,具体方案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非流通股股东送股。这个方案总股本没有变化,只是股份在股东之间流转,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以部分股份为代价,换取自己的股份上市流通。
(2)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送股,但是非流通股股东不参与。什么叫资本公积呢?例如某公司的股份每股10元,但是我十分看好这个公司,以每股12元购买,每股多出的2元就叫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是转增资本,简单地说就是增发股票。现在增发股票仅仅面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实现对他们的补偿。
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股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后面所有的金融创新,包括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注册制、港股通,全部都是建立在股权分置改革之上。但是,改革实施后,由于那些非流通股数量太大,如果上市流通后全部抛售,会对市场造成极大的冲击。于是证监会进行了限售,规定一定时间内不能卖出。因此产生了一个新名词:大小非。什么叫大小非呢?占总股本比例少于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大于5%的叫大非。大小非解禁前几天,投资者担心股票大量抛售,于是提前卖出,这个现象成为A股独特的风景。
现在中国股市虽然可能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根本性的问题已经消除,现在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
发布者:股市刺客,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95sca.cn/archives/397771
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或读者投稿,请勿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不妥之处,请联系站长并出示版权证明以便删除。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