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原因,小王很看好当下的楼市,认为房价还会涨。他想炒房,但自己手头的钱不够。于是他找了一家房地产商,选了一套当前市价200万的房子,跟房地产商签了个合约,约定一年后,不管房价怎么变化,自己都有权、以200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房地产商居然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既然获得了一年后(到期日)、以200万的价格(行权价)、跟房地产商买(交易方向)一套(标的数量)房(标的)的权利,当然就得付出代价。小王为这个合约支付了2万元合约费(权利金)。
小王这个行为就叫做买入看涨期权。小王以2万元的付出,锁定一年后、200万元的买房价。
从房地产商的角度,不管将来小王到时是否来买房,房地产商显然都要留一套房子备着。既然把权利给了小王,房地产商当然要有所回报。因此,权利金是不退的,就当作房地产商留着一套房不卖的补偿。
既然权利金不退,那小王在支付权利金之后,相当于马上亏掉2万元。付出的权利金,要靠房价上涨来扳回,也就是要靠看对市场方向来扳回。
知识科普:期权6要素:
交易标的、有效时间(到期日),期权价格(权利金),买卖方向(买方或卖方、看涨或看跌、认购或认沽),标的价格(行权价),合约单位(标的数量)。
一、结果很好预测,无非就看错方向和看对方向两种:
1、看错方向,房价跌破了200万(行权价)。
小王不可能用200万去跟房地产商买一套市场价已经明显低于200万的房子。真要买房的话,直接到市场上买它不香吗?小王于是选择不跟房地产商履约。
小王的这个做法,就叫做不行权,让合约自动到期作废。
不行权当然不必付出购房成本,但权利金是不退的。于是小王损失掉全部权利金。
2、看对方向,房价涨了,而且涨幅很理想。
房价如期上涨,比如涨到205万。小王决定履约,花200万(行权价)去跟房地产商买房,房地产商必须履约。然后小王到市场上以市场价将房子卖掉。只要涨价超过202万元(行权价+权利金),小王不仅扳回权利金,还能挣钱。
小王的这个做法叫做行权。也就是买方拿出真金白银去跟卖方交易,以行权价买下房子(标的),然后去市场上卖掉。
买入看涨期权的行权收益=标的市场价-(行权价+权利金)
3、房价上涨超过了202万(行权价+权利金),比如涨到205万元。小王是挣钱了,但小王拿不出200万去跟房地产商行权。这时小王又该怎么办呢?
小王可以把合约加价卖给第三人(权利金套利),让第三人去跟卖方行权。自己只赚取权利金的差价,提前兑现收益。
比如,房价涨到205万元,比行权价(200万)高出5万元。
小王以4万元的价格把合约卖给第三人,自己净赚2万。
买入看涨期权的权利金套利收益=高于行权价、低于(市场价-行权价)
第三人也不亏。4万元买下合约(新的权利金),获得以行权价(200万元)去跟房地产商买房的权利。市场价205万元,205-(200+4)=1,还能赚1万元。
二、看懂买入看涨期权的收益曲线图

买进看涨期权收益曲线图
如果小王看错方向(执行价格左边),房价不涨反跌,小王将失去全部权利金。
如果看对方向,房价如期上涨,但可惜只涨到执行价格和盈亏平衡点之间,小王将亏掉部分权利金。
如果小王看对方向,房价如期上涨(执行价格右边),当涨到“行权价+权利金”(盈亏平衡点)时(202万),小王不亏不赚;当上涨超过盈亏平衡点(202万)之后,开始盈利。
出现盈利之后,小王有两个办法去兑现盈利:
一是行权。
在到期日,以行权价(200万元)去跟房地产商买房(房地产商必须履约),再以市场价(超过202万元)在市场上卖出房子,兑现盈利。
二是权利金套利。
在到期日之前,把合约以高于权利金(2万元)、低于“标的市场价-行权价”(205-200)的价格卖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去跟房地产商行权,自己提前兑现利润。
敲重点:买方看对市场方向才有盈利,看错则损失全部权利金。
三、如何看待买进看涨期权的风险和收益
1、风险有限
买进看涨期权之后,马上亏掉权利金。因为权利金是不退的,要通过看对市场方向去扳回。
不过,即使看错方向,最大风险也就是失去全部权利金,不会再多了。
如果房价下跌,低于200万元(看错方向,市场价低于行权价),小王显然不会去行权。他不可能在市场价已经跌破200万元(行权价)之后,还傻傻地用200万元去跟自己的签约对手买房。于是他决定不行权,让合约自动过期。
房价下跌导致权利金的支出无法扳回,权利金又不可能退,小王损失了全部权利金(2万元)。
但这也就是全部损失了。之后合约到期,双方权利义务自动解除,就不会再有其他损失了。
最大损失到权利金为止,因此称为“风险有限”。
2、收益无限
如果将来房价上涨(看对方向),且涨幅超过202万元(盈亏平衡点),那就不同。小王不仅扳回权利金,还能盈利。
小王有两个办法去兑现利润:
一是行权,在到期日,以行权价去跟房地产商买房(卖方必须履约),然后在市场上、以上涨之后、高于行权价的市场价卖掉房子。
买入看涨期权的行权收益=标的市场价-(行权价+权利金)
从计算公式可以发现,行权价是固定的,权利金是固定的,因此“行权价+权利金”也是固定的,只有市场价是变动的。而市场价恰恰是一个是“被减数”。因此,行权收益完全由市场价的涨幅来决定。市场价涨幅越大,行权的盈利也就越大。
二是权利金套利,以高于权利金、低于“市场价-行权价”的价格卖出合约。
从“市场价-行权价”来看,行权价是固定的,市场价是变动的,而市场价恰恰是一个“被减数”。因此,“标的市场价-行权价”的数值完全由市场价决定。市场价涨幅越大,“市场价-行权价”的数值也越大,意味着权利金套利的空间也越大。
只要看对方向,涨幅超过盈亏平衡点,无论是行权还是权利金套利,都是房价涨幅越大,获利越多。因此称为“收益无限”。
四、为什么卖方在看涨期权交易中“收益有限、风险无限”?
在上面这个案例里,房地产商做的是卖出看涨期权,是小王的交易对手,因此是卖方。
卖方先收了权利金,但也因此要承担起标的价格大幅上涨或大幅下跌所带来的两方面损失。
房地产商的全部收入,最多就是202万(行权价+权利金),不能再多了。
如果到期日房价不变,还是200万元,小王来买房(行权),行权价200万元,房地产商收入202万(行权价+权利金)。扣除房价,房地产商多挣2万元,等于白赚权利金。但这竟然就是卖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
如果到期日房价下跌,不管跌多少,房地产商好像也能确保收入202万,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但现实中完全不可能。因为小王肯定不来买房(不行权)。房地产商的收入,也就只有区区2万元(权利金)而已,而损失的,将是不断下跌的房价。
如果房价上涨,房地产商将损失所有的房价涨幅。比如,房价涨到205万,房地产商却只能收入202万(行权价+权利金),不能再多了。因为小王肯定来行权,而房地产商必须履约,把房子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小王,加上先收的2万元权利金,房地产商因此损失3万元的房价涨幅。房价涨得越多,损失的销售收入越多,所有的房价涨幅都让小王赚走了。
结论:卖方在卖出看涨期权之后,无论标的市场价是涨是跌,卖方都有损失。房价下跌就损失房价跌幅,跌幅越大损失越大;房价上涨就损失房价涨幅,涨幅越大就损失越大。因此才说,卖方是“收益有限,风险无限”,与买方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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