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什么是看跌期权?

不知道什么原因,小王很不看好楼市,认为房价还要跌。在看空楼市的情况下,小王该怎么“炒房”呢?他选了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跟房地产商签了一个合约,约定一年后,自己可以以200万元的价格、卖一套同样的房子给房地产商。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房地产商居然也爽快地签约了。

于是小王获得了一年后(到期日)、以200万元(行权价)的价格、向房地产商卖(交易方向)一套(标的数量)房子(标的)的权利。既然获得权利,当然就要付出代价。小王为这个合约支付了2万元合约费(权利金)。

小王这个行为就叫做买入看跌期权。他以2万元的付出,锁定了一年后、200万元的卖房价。

从房地产商的角度,不管将来小王到时候是否来卖房,房地产商显然都要准备好200万元现金备着。既然把权利给了小王,房地产商当然要有所回报。因此,权利金是不退的,就当作房地产商留着200万元现金不动的补偿。

既然权利金不退,那小王在支付权利金之后,相当于马上亏掉2万元。付出的权利金,要靠房价下跌来扳回,也就是要靠看对市场方向来扳回。

知识科普:期权6要素

交易标的、有效时间(到期日),期权价格(权利金),交易方向(买方或卖方、看涨或看跌、认沽或认购),标的价格(行权价),合约单位(标的数量)。

一、结果很好预测,无非就看错方向和看对方向两种:

1、看错方向,房价不跌反涨,高于200万元(市场价高于行权价)。

小王不可能去市场上花高于200万的价钱去买一套房子房子,再200万卖给房地产商。于是小王选择不行权

权利金肯定不能退,看错方向又导致无法挽回权利金。两个因素叠加,让小王损失全部权利金(2万元)。

2、看对方向,房价果然下跌了,而且跌幅超过了198万元(行权价-权利金)。

小王以低于198万元的市场价去市场上买一套相同房子,再以200万(行权价)的价格卖给房地产商(行权)。不仅扳回权利金,还能实现盈利。

买入看跌期权的行权收益=行权价-(市场价+权利金)

3、看对方向,房价如期下跌,而且跌幅超过了198万元(行权价-权利金),比如跌到195万元。但小王没有195万元去市场上买房、然后再卖给房地产商。那小王应该怎么做呢?

小王可以把合约加价卖给第三人(权利金套利),让第三人去跟卖方行权。自己只赚取权利金的差价,提前兑现收益。

比如,房价跌到195万元,比行权价(200万)低了5万元。

小王以4万元的价格把合约卖给第三人,让第三人去跟房地产商行权,自己只赚权利金的差价,提前兑现收益。

买入看跌期权的权利金套利收益=高于行权价、低于(行权价-市场价)

第三人也不亏,虽然支付了4万元(新的权利金),但也获得了以200万的行权价卖房子给跟房地产商的权利。行权价200万,市场价195元,权利金4万,200-(195+4),第三人还能赚1万元。

二、看懂买入看跌期权的收益曲线图

第二课什么是看跌期权?

买入看跌期权的收益曲线图

如果小王看错方向,房价不跌反涨(执行价格右边),小王将失去全部权利金

如果看对方向,房子市场价如期下跌(执行价格左边)。

当跌到执行价盈亏平衡点(执行价-权利金)之间时,小王仍损失部分权利金;当跌到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权利金)时(案例里是198万元),小王达到收支平衡;当市场价跌破“行权价-权利金”(198万)之后,小王开始盈利。

小王有两个办法去兑现盈利:

一是行权。在到期日,小王以低于198万(行权价-权利金)的价格在市场上买一套房子,再200万元(行权价)卖给房地产商,房地产商必须履约。小王不仅扳回权利金,还能实现盈利。

二是权利金套利。合约期内,小王把合约以高于权利金(2万元)、低于“行权价-市场价”的价格卖给第三人,赚取权利金差价。

敲重点:买方看对市场方向才有盈利,看错则损失全部权利金。

三、如何看待买进看低期权的风险和收益

1、风险有限

小王买进看跌期权之后,马上亏掉全部权利金。因为权利金是不退的,要通过“看对市场方向”去扳回。

不过,即使看错方向,他的最大风险就是失去全部权利金,不会再多了。

如果房价不跌反涨,高于行权价(200万元),看错方向,小王显然不会去履约。他不可能用高于200万元的价格买房、然后再200万元卖给开发商。他唯一要做的就是不行权

房价上涨,看错方向,导致权利金无法扳回,而权利金又不可能退,小王损失全部权利金(2万元)。之后合约过期作废,双方权利义务自动解除,小王就再也没有其他损失了。

2、收益无限

如果房价下跌(看对方向),且跌破盈亏平衡点(198万元),标的市场价小于“行权价-权利金”,小王不仅能扳回权利金,还能实现盈利。

他有两个选择去兑现盈利:

一是行权。在到期日,以市场价(低于198万元)去市场上买房,然后以行权价(200万元)卖给开放商(行权),卖方必须履约买下。

买入看跌期权的行权收益=行权价-(市场价+权利金),200-(低于198万的市场价+2),肯定扳本和盈利。

推导买入看跌期权的行权收益公式,行权收益=行权价-(市场价+权利金)=(行权价-权利金)-市场价。可以发现,行权价是固定的,权利金是固定的,因此“行权价-权利金”是固定的,市场价是唯一变量,而它恰恰是一个“减数”。也就是说,市场价越低,行权收益越大。

二是权利金套利。以高于2万元(权利金)、低于“行权价-标的市场价”的价格卖出合约。

比如,在合约期内,房价跌破了盈亏平衡点(198万元),跌到195万元(市场价)。

小王以高于2万元(权利金)、低于5万元(行权价-市场价)的价格把合约卖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在到期日行权获利,自己提前兑现收益。

行权价-市场价=200-195=5,意味着权利金套利的空间是2万元到5万元之间。假如小王把合约加价到4万,4-2=2,净赚2万元。

观察“行权价-市场价”,可以发现,行权价是固定的,市场价是变动的,而市场价恰恰是一个“减数”。也就是说,市场价越低,合约加价的空间越大,权利金套利的收益也就越大。

当然,在买入看跌期权的权利金套利中,买方的“收入无限”只是一个文法表述,不可能无穷无尽。买入看跌期权的最大收益其实是有天花板的。

当“标的市场价跌到零”时,可以实现买入看跌期权收益的最大化。

买入看跌期权收益的最大收益=行权价-(0+权利金)。

第二课什么是看跌期权?

在这个案例中,小王的最大收益=200-(0+2)=198万元。

小王的最大损失是权利金(2万元),最大收益有可能高达198万元。因此才说“风险有限,收益无限”。

四、卖方在看跌期权交易中仍是“收益有限、风险无限”

在上面这个案例里,房地产商做的是卖出看涨期权,因此,房地产商是卖方卖方先收入权利金,但却要承担因标的价格大幅下跌所带来的损失,且这个损失是需要真金白银来支付对价的。

房地产商的全部收入,等于“房子市场价+权利金”。看上去,房价越跌,收入越少,本身就很说明“风险无限”的问题了。但实际情况要比这个更糟糕。

如果房价上涨,显著高于行权价(200万元),小王不会去行权。他不可能去用高于190万元的价格去市场上买房,然后再以190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既然小王肯定不会来行权,那房地产商就无法卖房,他的收入就是区区2万元,相当于白收权利金。看似不错,但这竟然就是卖方所能实现的最大收益

如果房价下跌且跌过198万,情况就不同了。小王肯定来行权,或者第三者肯定拿着小王卖出的合约来行权。无论谁来,房地产商都得支付“行权价-(市场价+权利金)”=“(行权价-权利金)-市场价”的对价。

从公式可以发现,行权价是固定的,权利金是固定的,因此“行权价-权利金”也是固定的。唯一的变量是市场价,而它恰恰是一个“减数”。也就是说,市场价越小,“(行权价-权利金)-市场价”的数字就会越大,这意味着房地产商需要支付的对价也会越大。

如果房价跌到零,房地产商需要支付的对价将达到最大值。

在这个案例中,就是190-(0+2)=188万。

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在卖出这份看跌期权之后,最大收益顶多只有2万元,而最大损失则有可能高达188万。因此,卖方在看跌期权的交易中,仍然是“收益有限,风险无限”,与买方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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