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法则启示我们要注意“事故征兆”“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防微杜渐”。
1.海恩法则的内容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曾提出的一个有关飞行安全的法则,即每一起严重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2.海恩法则的启示
海恩法则总结起来有两层含义:
(1)事故的发生是安全隐患由量变引起的质变,运行风险随业务量的增加同步增加。
(2)在风险防范方面,无论多么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规章制度,都无法替代人的自身素质和责任心。
为此,任何一个事故都不是凭空发生的,在事故发生之前,往往会存在着一些事故隐患和事故征兆,如果能够将这些信息提前识别并加以控制,那么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海恩法则的应用
海恩法则虽然是航空领域提出的,但是该理论已运用到众多行业,例如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忽视了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
在美国杜邦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在上下楼梯时必须扶楼梯扶手,在自己的笔筒内放置铅笔时笔头必须朝下,在喝水时手里不许玩东西等,可这些看似幼稚、琐碎的规章制度,却造就了美国杜邦公司让员工在工作场所要比在家里安全十倍的神奇。
总结
当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故之后,我们不仅要处理事故本身,还需要及时总结分析引发事故的原因,在未来的工作中对苗头性的问题进行排査处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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