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赎回分为到期赎回和强制赎回。
我们先来讲讲到期赎回:假设以成都银行转债为例:
利息和赎回价:第一年0.2%、第二年0.40%、第三年0.70%、第四年1.20%、第五年1.70%、第六年2.00%,赎回价:107元。(包括最后一年利息)即持有可转债到期
上市公司到期第六年以107元收回可转债,即收回你的可转债,你获得107。
此时二级市场可转债越接近到期赎回日,价格就越接近107元。
再来讲讲强赎条件:
还是以成都银行为例。
条款为:转股期内,正股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的130%。
上市公司有权提前强制赎回可转债(强赎条款规则)
但此时赎回价却只有面值加当期利息
转债价格至少在130元以上(这里有个问题,为什么转债价格至少在130元以上,因为触发这个条款了说明正股价至少大于转股价130%,那转股价值也在130元以上,所以转债大概率在130附近波动,排除投机炒作的情况下)
投资者被强制赎回每张可转债要亏损将近30元,强赎触发如果不转股的话,强赎价只有101元左右。
我相信这是每位投资者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会促进投资者转股,然后转股卖出,稳稳收入这笔收益。
当然上市公司也希望看到投资者转股,上市公司既可以不用还钱,减轻上市公司的财务压力实现股权融资的目的。
投资者稳稳盈利落袋为安其实是双赢。
所以上市公司有动力来实现强制赎回,那么怎么实现强制赎回呢?
有以下三点:第一点转股价下修,转股价下修,强赎条件就容易了;第二点上市公司业绩增长,这个当然会引起股价上涨;第三点就是概念迎风来促进正股上涨。
这就是可转债的大逻辑,理解上面三点非常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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