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零和博弈的特征决定了赚钱的经历不等于赚钱的能力

常听人说,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收益与风险成正比”。这话不完全对。

风险与收益之间既存在正相关关系,也存在非正相关关系,这是因为价格波动有随机性成分,同时也存在非随机性成分。投资家的任务是:

第一,根据风险与收益间正相关的关系确定自己的投资对象。

第二,寻找风险与收益间非正相关的关系以确定自己的投资操作。如果风险与收益间不存在正相关关系,则投资人不会有承受风险的投资动力,同样,如果风险与收益间不存在非正相关性关系,则投资家无法据以确定自己的操作策略。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期货价格波动的随机性特征以及股票、期货市场“零和博弈”的市场结构特征,决定了绝大多数投资人都认同“赚钱的经历=赚钱的能力”这一假象,而实际上赚钱的经历不等于赚钱的能力。

投资人如果不能摆脱这个假象的影响,则难以成为最终的赢家。股票和期货投资作为一个行业来说,和社会上任何一个行业都不相同。在西方发达国家,要想在任何一个职业性的行业赚钱,要先取得“赚钱的能力”,即资格认定,例如,大学教授要先获得博士学位才能教书,律师要先取得法律学位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医生要先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并通过医生资格考试及相应的实习规定等等才能从业挣钱。

期货零和博弈的特征决定了赚钱的经历不等于赚钱的能力

这种行业性的严格规定使入门者一开始就会铭记一条准则,“你必须有所付出才能有所收获” ,也就是说,你必须先有赚钱的能力然后才有赚钱的经历。

但在股票期货市场上,由于价格波动的随机性特性,凡乎所有的投资人都有过赚钱的经历,这种市场现象助长了人们的不劳而获心理,以为可以不先取得赚钱的能力就可以获得赚钱的经历,或者以为既然有了赚钱的经历就证明自己已经具备了赚钱的能力。

正是股票期货市场的这种巨大诱惑力,吸引了一代一代的投资人不断为市场注入新的资金.使二级市场以“零的博弈”为特征的市场结构得以维持强大的活力和延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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