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赎回情况

根据某公司募集说明书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2-12-30/605488_20221230_MMFQ.pdf

7、提前赎回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转债投资者可能接受公司的赎回请求或选择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 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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