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是证券交易市场中,集合竞价结束后采用的一种竞价方式,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
交易时间
– 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 深圳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4:57。
交易原则
–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比如,甲申报买入价格为10.1元,乙申报买入价格为10元,那么甲的申报会优先成交。
– 时间优先:当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如甲和乙都以10元申报买入,甲先申报,乙后申报,则甲先成交。
申报规则
–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沪深主板一般股票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得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得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 市价申报规则:投资者可以选择以市价申报方式进行交易,如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等,按照市场当时的最优价格进行申报和成交。
与集合竞价的区别
– 集合竞价:是在特定时间段内集中撮合,将所有申报集中起来一次性撮合出一个成交价,在该时间段内的申报价格不实时成交。
– 连续竞价:是在交易时间内连续进行的竞价方式,投资者的申报会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进行撮合,只要有符合条件的买卖申报就会立即成交,价格是不断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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