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风险才有高回报”。高风险常常与高收益相伴,而刚刚开始炒股的新手股民,面对ST股票可以赚取高收益的消息,都有些心动,但我还是建议大家,没有彻底了解,就不要轻易尝试投资ST股票!
一、ST的含义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有可能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也称“退市风险警示”,该制度就叫做特别处理制度或ST制度。
ST是“特别处理”的英文缩写。ST制度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股价日涨跌幅度限制在±5%。存在“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名称前面冠以“ST”,以区别于其他正常股票,这类股票称为ST股。其基本含义:
(一)ST——st的条件有哪些?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者申请并获准恢复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4)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5)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6)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7)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8)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被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总而言之,若某只股票名字前面加上st,就是给市场的一个警示,说明该只股票存在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时也需谨慎对待。
(二)*ST——退市预警也叫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1.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6.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
7.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8.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存在退市风险的其他情形.
被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摘星条件
摘星是指摘掉“*ST”前面的*转为ST股票。要达到以下条件:
(1)年报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4)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摘掉星号的ST股票,股价日涨跌幅度仍然为±5%。
三、摘帽条件
摘帽是指摘掉ST股票的“ST”帽子,恢复为正常股票。摘帽条件更严些,如果不符合,则仍保留ST。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年报盈利。
(2)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4)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摘掉ST帽子的硬性指标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摘掉ST帽子后,股价日涨跌幅度恢复为±10%。
ST制度存在的缺陷:A股的ST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香港股市没有ST规则,如A股被戴ST帽子,造成股价下跌将使H股股东利益受损,这将引起股东之间不平衡。
四、风险警示板
风险警示板的股票有两类,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警示板相关股票在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其他股票均有所区别,投资者需特别注意。
(1)在行情显示方面,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风险警示股票”以及“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在相关股票行情中分别予以独立显示。
(2)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投资者委托买入风险警示板股票,除需具备买入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投资者首次提交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前,必须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二是投资者每次提交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前,必须阅读并确认风险提示。投资者卖出其所持有的风险警示板股票,则不受上述限制。
(3)在交易安排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而不能使用市价委托;二是“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设置为±5%,“退市整理股票”为±10%。
(4)在市场监控措施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属于异常波动,可对其实施盘中停牌,直至当日收盘前5分钟;二是限制单一账户买入数量,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5)在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风险警示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将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人、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人、卖出金额:对于“退市整理股票”,上交所将专门公布其当日买人、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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